冬草夏熊
1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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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雙方買賣契約已於當晚9時57分成立,

天獅公司應依契約履約交付筆記型電腦1台予劉姓網友,訴訟費1,500元由被告負擔,

利息按年息5%計算;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提供26,400元擔保金,可免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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