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喊著台灣獨裁的人,都應該來看看《無法送達的遺書》,不過會喊的人,應該也不讀書啦,覺得讀書會犯法
以下出自《無法送達的遺書(增訂版)》無法送達的遺書(增訂版):記那些在恐怖年代失落的人 - 林易澄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當時判決定讞後,並不會直接將判決書送到當事者手上,許多案例是宣判前的清晨(約一九五二年後,改成前一天的傍晚),管理人員先到牢房中將判處死刑者叫出牢房,直接送往刑場。他們當下才知道自己遭判死刑,卻在未看過判決書的情況下就仆倒於新店溪畔。另一方面,倖存或尚未判決者,則日復一日地看著這些生離死別的場面,看著同房或鄰房的難友們前往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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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執行後,當天或隔天中午則會傳該案未判處死刑者前往法庭,聆聽軍法官宣判,並給予判決書。但也有不少當事者根本未經法庭宣判的程序,甚至未給予判決書,就由獄方簡單告知「刑期幾年」,接下來便展開漫長的牢獄歲月。」
「但是生教所同時有嚴格的分數考核,成績未達標準者,即使刑期已滿也不允許出獄,甚至還將部分成績較低者送往小琉球警備總部職訓第三總隊,進一步進行嚴苛的體力勞動作為懲罰。」
買的時候其實沒想到這本一開頭就先解釋的在台共產黨,也只有背景清楚了,才知道那些未曾送達給親屬的遺書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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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真相」是什麼?作者們絕對同意,絕不是直觀意義上那種「百分百真相」──早在政治暴力碾碎許多人命時,「真相」注定會殘缺不全。譬如我們可以看見一紙政治犯於一九五○年代留下的遺書,卻無法真正知曉他在書寫當下,每一分、每一秒的心境轉折。對於何謂「真相」?我們傾向詮釋人類學大家紀爾茲(Clifford Geertz)的看法──「真正的無菌空間並不存在。但是,不代表在醫院中的無菌空間(實際上仍存在有限細菌)與在地下水道動手術,就毫無差別。」所謂追求真相的旅程,原本就是在一片荒蕪中「相對逼近」的過程。即便我們永遠得不到完整的真相,但基於更多證據所建立的詮釋,比起憑空的臆測,還是「相對」逼近了那個永不可企及的完整真相」
「必須強調,對於政治犯家屬來說,「詮釋空白」是極痛苦的歷程。重視的人莫名死去,甚至連屍體也下落不明,更不曾知曉最後的訣別也被國家沒收。一切的記憶,就只能從有限的、禁忌的、公共拒斥的、街坊流傳的碎片中,盡量組構出自己能理解、也能勉強說服自己的「來龍去脈」,好讓「莫名」的悲劇變成「可理解」的悲劇。這些故事,甚至潛藏在一種抵禦汙名的渴望──「國家說我的親人是叛國的『匪諜』」,「不是、不是、不是,我的親人怎麼可能是恐怖的『匪諜』?這麼好的人,一定不可能沾到國家口中禍國殃民的共產黨」,「因為他不是共產黨,所以他不該死,家人也不該承受這樣的痛苦,這就是國家犯的極大錯誤。」
藉此,家屬對於悲劇的凶手是誰?意圖為何?如何評價凶手?都可以立基於這樣的記憶版本,作為支持自我的支柱,並且讓所有在公開場合無法表達的悲傷與憤怒,能在最私密的心靈世界中稍稍得到宣洩。」
「總結地說,本書想要超越「無辜受害者」與「抗爭英雄」兩種常見形象,但並沒有想提供任何一種替代的大敘事。我們也不僅僅從政治面去詮釋與追憶政治犯的死亡,更想同時呈現政治犯生前關係的綿密交織,與政治暴力的創傷,如何同樣深刻地撕裂了親友的生命軌跡,構成了倖存者數十年間未能完全化解的課題。至於敘事本身的空白、遲疑、停頓、矛盾、猶豫處,反映的正是「國家暴力確實來過」──暴力奪去了人們的性命,也奪去了某些記憶的可能。」
至於為什麼遺書無法送達
「民國五十九年六月一日的軍法處簽呈裡,記載「陳良致其母、兄遺書內稱:『這條路時時都有降臨在每個人身上的可能。』、『該為時代犧牲的孩兒而驕傲』之句,似亦有暗示『臺灣獨立』為『時代』使命之意。……遺書,似不宜送達其家屬,而免發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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