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覺得他能幸福真的太好了,真的,能跟交往七年的伴侶得到法律保障,我很高興能夠看到我哥有一個能依靠的人。去戶政事務所跟我哥集合的時候,其實很擔心我爸媽會不會來(但會來的話其實是一種承認吧),我也沒跟他們說,因為我哥說他們都只是已讀、然後講下一個話題而已。
到這裡頂多就是無奈,只是結束登記、回家之後,我哥收到了我爸的訊息。我猜是我哥分享了他今天登記的事情,但我爸的態度,讓我覺得好難過好痛苦。我哥說得好像已經沒關係、看開了,反正雙方見面的時候當作沒這一回事就好,但怎麼可能不受傷呢,我在旁邊什麼都做不了,也無法像他的伴侶或是朋友給予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