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積極合意性交」攸關犯罪,他們當然會說:什麼事都沒發生~
但這是真的嗎?
在如此明顯的利害關係中,我並不覺得有人能百分之百說實話
因此在往後的討論中,我並不會因「他其實沒有做」來除罪化/減輕道德批評
而我本來的立場也是,無論做與否,都必須接受等量的批評與責任,只是相應的方法不同
    
     
        遠遠不只是失言。
用性侵來「懲罰、羞辱」老婆喝醉酒是「合法」的→包含了3個面向的權力展現
1、性是男人展現權威的手段,是他的武器
2、老婆不能喝醉,事實上,單純喝醉沒有任何道德疑慮,顯然喝醉只是犯了老公自己的法,在他的觀念裡,老婆的自主權必須接受他的審核
3、婚姻包含了在男人要求下無限制的性服務
而這些思想,可以不同形式的行為來展現
「強制性交」無法證實,因為有意識的當事人否認
但在公開場所中,即便是「口頭」形式,也用性來懲罰女人不遵守他的規範、羞辱女人的主體性。不構成身體的侵害,但這不是一種精神暴力嗎?
我也想問,難道你們沒有被噁心到嗎?
    
     
        而暴力為他們帶來了流量,不論是批評或擁護,好味團隊是流量的受益者。
這次風波有個大大的前提,我也將此當作判斷和討論的基礎:他們是靠流量賺錢的人。
無論這個道歉是否誠心、是否盡他們所能地接近議題核心,後續所有的行為,也都將為他們帶來流量,道歉是公眾人物應盡責任,我看不見任何向他們說謝謝的理由。
天啊,他們是犯錯的人,沒有挺身而出為誰伸張正義,甚至還因此謀利。
    
      
        我想,很多人應該質疑我的態度,因為看起來我只是沉溺於獵殺、謾罵,而我也坦承:沒錯。
因為我質疑所謂「理性對話」的實際效用,更何況這裡的「理性」,是基於:對於女性權利、權力的漠視。在我看來,真正不理性的是好味團隊的兩男。
我有多傾盡心力希望不再有女性被強暴、被威脅遭強暴,有多希望「酒」不再成為一種父權結構的藉口,去正當化任何侵犯,但一個擁有兩個女兒的父親卻不能意識到這點,即便擁有女兒也不會增加他一點智識或是同理心,我為什麼不能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