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頭鷹啊鷹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你不會真正愛上你的工作,因為它只是換取薪水的工具;你不會愛上知識,因為它只是考取功名的手段;你甚至不會愛上你的伴侶,因為他/她是你向社會展示「成就」的獎賞。」
節錄自今早臉書推送的某人近期公車司機打人事件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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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我現在會覺得這種想法非常的危險,因為它所有的行為都必須要以「愛上」為前提才有價值。
我並非否認能愛上自己的工作不好,也不會否定知識有考取功名手段以外的價值,更不是說愛上伴侶有什麼不對。
但同時也得面對一個現實:「我們之中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那麼幸運。」
但我們仍需要靠薪水過活,那對工作的最低要求便不應是「熱愛」,而是「不討厭」。
另外的例子,要成為醫生未必需要對中國歷史有多少的理解,但要在大學學測中考取醫學系,適當的學習中國歷史以提昇社會的分數就是必須的。
我想說的是,很多時候以「熱愛」為行為依據是非常不理智的。
不將「必須」與「熱愛」進行連接,於我而言才是追求所愛的途徑,就如我喜歡電玩,但卻不仰賴它過活一般,因為我瞭解自己愛的是「無壓力」的電玩,當它成為「工作」我必然會對它失去興趣。
或許這可以解釋為我並非真的「熱愛」電玩吧?但如果反面解釋,難道只有無條件的深愛一件事物、乃至一個人才能稱為「熱愛」?
套這個片段的邏輯,將「熱愛」當作婚姻的必需品,而非奢侈品,對這些富裕階級來說反而是不理至的,縱然我不完全認同,但也不能認定這樣的思想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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