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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eeks ago
海保署籲勿丟廚餘入海 違者最高罰3000萬 | 生活 | 中央社 CNA
海保署指出,若有不肖業者意圖將廚餘集中並運至海上違法棄置者,將依海污法第23條及第51條規定,處3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應依第30條規定妥善處理,否則將可依第52條及船舶規模處3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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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eeks ago
強闖焚化廠倒外縣市廚餘 屏東地院裁定2人交保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萬丹鄉畜牧業者昨天強闖焚化廠,欲傾倒混入外縣市廚餘進貯坑遭法辦;檢方漏夜訊問,今天凌晨聲押。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施姓業者9萬元交保、林姓員工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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