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基於特殊時期,
提醒一下,民眾不管從哪一個國家攜帶肉品入境,若有申報,會退回或銷毀,且不會開罰,但若民眾未申報入境,依情節輕重,修法後,最低開罰1萬元,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另外,如果收到豬瘟疫區(不管國外國內)的肉製品或不明肉品,千萬不要自行丟棄,應立即聯絡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回收處理,例如致電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的防檢局專線「0800-039-131」。 民眾也可以在上班時間,將包裝妥當的肉製品送至防檢署各分署及檢疫站。 這能有效阻斷病毒透過廚餘鏈傳播的風險,保護台灣的豬隻產業,
如果來不及送去防檢署各分署及檢疫站,也不要直接放進冰箱或其它食物收藏地,維持原本包裝或是買夾鏈袋多層封裝後直到送去,並且記得洗手消毒。
掰噗~ 討厭
5 days ago
真是太令人生氣了! (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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