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管振聲社板工
5 days ago @Edit 5 days ago
就我看起來的想去是分成策展案,展覽執行案兩個去作!
時間線是這樣的…先找策展單位進行策展策劃與調查,有初步結果後,再找執行廠商去執行展覽,在這段期間台音館去找策展時間與地點!

為了可以確保廠商執行與溝通沒有問題,並且延續策展理念與計畫整體,就會讓總策畫介入其中。

總不能兩案分開報,最後出包吧!
cindy_like: 我覺得主辦單位可以正面回應,這是很好的態度。
立即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