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r2: 所以意思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台灣近8成的人民都是不懂愛、沒有慈悲心的人囉?
我懇請你們花些時間仔仔細細看完
這篇文章
以及其下附的[延伸閱讀]中的每一篇文章或案例,然後再來想想為什麼會有如此多數的人無法贊成廢死。
hcr2: 這8成的不懂愛的台灣人民裡,不知有多少是你的父母、兄弟姊妹、親戚朋友或愛人?
我不是你的敵人 有不同的聲音 不代表我就是錯的 我就是壞人
我願意聽 支持死刑的心聲 你願意聽 不支持死刑的想法嗎??
我不認同法務部長可以隨自己意思做事...但我也不希望政治化
jojo38: 我會對此事義憤填膺,實在是因為對此事的相關事情查得太多、看得太多。那種被害者及其家屬的痛,恐怕已經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椎心刺骨。
jojo38: 然則,我也沒有敵視妳、攻擊妳的意思。妳是我的好朋友,一直都是。我也願意聽不支持死刑的理由,但是,卻聽不到。聽到的往往只是「支持死刑就是不懂愛、不慈悲,就是懷著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放不下」
恩恩 我了解 看到白冰冰再說白曉燕當初的慘況 聽了也是很難過..
jojo38: 而在這一則噗裡,會馬上刺激到我,燃起我的怒火的就是上面那位朋友說的,彷彿不支持廢死,就是不會愛、不懂愛、沒有愛的人。這沒有攻擊性嗎?
老實說 我覺得執行死刑 有時候還便宜了那些犯罪者..你覺得活者比較痛苦 還是死掉呢
對,很多人都覺得一死便宜了極惡的壞人,但我在
自己部落格文章裡也說了,我不是想以怨抱怨也去虐殺加害者,我只求生命的公平、等價交換,一命抵一命足矣。
生命的價值應該是平等而不可量化的,能與生命等值的,唯有另一條生命。
就因為人類有權利 就可以任意宰割別的物種的生命 來一解口腹之慾...真的是一命抵一命嗎
所以,無論是多麼殘酷的刑罰、斷手斷腳也好,關個十幾二十年或無期徒刑也罷,都不能與生命等價。
不可能「解決」的,被害已經發生,那些傷害永遠無法彌補。
一命抵一命,只是一種最最簡單、基本的返還公道,給受害者的一個公道。
「連愛 很難說出口、還能寄望更多嗎?」還能寄望更多嗎?這句話的鄙視味道實在很濃。不言可喻的在指他人不懂愛。
我懂那種感覺,我也有過突然醒悟,而後放下的輕鬆解脫之感。
妳說的我瞭解,就像我們之前也討論過的,如果能,我們都希望受害者能放下仇恨,從仇恨中解脫,重新享有快樂自在的生命。
謝謝...我想你懂的..我有個提議..我們來個聚會..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不要有情緒..只是聆聽不同的聲音..你覺得好不好
當然可以啊!其實,文字有時很好,可以讓人沈澱情緒,但是,有時也很欠缺,因為他看不見說話時的表情、語氣,也容易讓人誤會。
恩恩 那我來安排時間 做個良性的分享
說實在的,生命應該是等值的,人命是如此,動物也是如此。所以,人殺動物以裹腹,當然也是不公平的。
是..這個世界真的很多不公平..唯一可以做的..是我們要讓環境更好..
我只是覺得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太好,死刑存廢跟被害人或其家屬寬恕根本是兩碼子的事。國家有刑罰權之後,就是禁止人民的非法復仇,死刑存廢是另外層次的問題。
魚如果對我的留言不滿意,可以另外場合談....好像在東北打日俄戰爭,這樣我很對JOJO不好意思 XDDD
CCC 不會 不會 大家都是良性的討論 真理是越理越明 講出來就會好 46 我也很需要聽聽你專業的意見喔
hcr2: 歡迎你直接到我的部落格文章下留言,這樣也可以在此議題下直接對應兩方思想。
不要把死刑強加上以牙還牙的報復性,如上JOJO所說的,有些人主張一死太便宜,要讓罪犯活著受更多苦,這種心態也許比死刑更有報復心吧。
贊成死刑我有許多的因素,然對於「報復」這一類似的部分,我只是覺得若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不是該是等值的?既然如此,在天秤的兩端,被害者的生命已然失去,為什麼另一端的加害者就該被原諒,仍可讓裝著禽獸靈魂的軀體苟活於世?
最簡單、最公平的數學計算,等值的兩條生命,不該是一命抵一命嗎?其它任何的刑罰,勞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要怎樣來量化一條生命的價值?殺一個人關十年、二十年?如此量化生命恐怕才是超出人類權限的狂妄自大吧!
所以今日文明社會的法律已經非常非常寬鬆了啊!根本很少一命抵一命,死刑定讞的罪犯,經常都是殘殺了數人之多。
「只是」殺人,若非窮兇惡極殘酷不仁,會判到死刑,簡直是天方夜譚。
我們的法律,除了寬鬆的法條外,還講究情與理,追朔其犯案的前因後果,所以有過失、故意等等區別,所以有酌情減刑或加重的區別。
那再寬鬆一點不行嗎?換個方式而已?本質上,現代文明的確是越來越不殘忍...多數認為死刑對於殺人如麻的壞蛋不算殘忍,那我只是在少數之列,還是殘忍! END
今日死刑定讞的44人身上可是背了71條人命啊!而且,都是殘忍冷酷的虐殺。
我可沒說現在死刑定讞 不該死,主題是「支持死刑」與否...
hcr2: 所以對泯滅人性的罪犯不該殘忍,對被害者及其家屬就該比較殘忍囉?你可曾見過這些被害人是多麼的受盡折磨、多麼的痛苦?
hcr2: 這想法豈不是自打嘴巴?你不是認為死刑太殘忍,罪犯也不該被處死嗎?為什麼這44人就該死,以後若有一樣兇殘的犯人就不該死?
hcr2: 若你認為死刑太殘忍,你真的該多看看這些禽獸是怎麼虐殺那可憐的被害者,看看今日人權團體又是怎麼折磨被害者家屬。
現在部分案件已經有申請釋憲,或許有轉寰餘地…別急~在此之前,我也沒忘記現存法律是立法機關民主的產物,我尊重,但不表示我同意。
兇殘的加害者老神在在蹲在監獄裡有人照顧、餵養,還有人替其奔走爭取權益,相對來說,被害者及其家屬呢?這些人權團體為被害者做了什麼?除了幫助加害者來踐踏他們之外,別無其它。
如果你罵他們是「禽獸」的話,那就更不該殺他們了~獅子老虎咬死人不會接受法律制裁的。只有飼主的法律責任。這是因為他們是「人」……且是正常的成年人 XDDDD
再者,引述不少人的說法,「將罪犯終身監禁、剝奪其自由,會讓他們比死更痛苦。」若此說法屬實,無期徒刑不是比死刑更殘忍?
hcr2: 嚴肅的討論中來點幽默不是壞事,但認真說,你好好看看那些案例,他們真的不配稱為人。
精神耗弱、無行為能力,是刑法阻卻責任事由....我是說認真的~禽獸當形容詞就算了,應該說像禽獸的人…
hcr2: 暈~禽獸當然是一種對其兇殘性格與作為的形容,難不成現在是神怪電影,他們還真的是禽獸變身的嗎?你在跟我玩文字遊戲。
我不認為這兩篇文章有什麼「專業」,而更討厭「凡事泛政治化」。你去看看各論壇、噗浪、部落格的討論或文章,大家在思考的純粹是針對「死刑」、「人權」、「被害者感受」等等,沒有人以政治為念。
政治是專業的,以政治化詮釋這項公共議題無可厚非,多看多想…
這篇文章除了一個表格數據外,幾乎沒有什麼具體道理跟論述,要講證據,反廢死方可多得是:
從經濟學看死刑。
這篇論述
條理分明,清楚而具體,對於談廢死刑這一議題反而更值得稱為專業。
hcr2: 對啊,那一種客觀中立的態度,我並沒刻意要找強烈反對廢死的給你看。
那個死不死 人間價值,中間論證跳躍,說專業?是自己貼金而以…
不必刻意去在專業二字著力,重要的是,論述有沒有道理。而說實在的,就像我覺得你之前提供的兩篇根本不「專業」,只是一昧的模糊焦點,泛政治化,這是各自觀點不同。我在意的是廢死本身,而你則覺得牽扯政治才專業。
你要看死刑犯的兇殘、人權團體的助紂為虐,要看反對廢死的無數具體而清晰的論述,要看關於死刑的數據研究,我已經查過看過無數,都能給你。但是,我實在覺得還沒看到你提供了什麼具體而清楚的值得廢死的論述。既然是你的理想,就要研究得更透徹,來說服反對廢死的全台近8成人口。
廢死是我(少數人)的理想,死刑是既成的現實,「廢死都沒道理?死刑才有道理?」這是你的結論嗎?自始自終都是你提「專業」…只有你的標準才是專業?
否則,就像王清峰一樣,只是堅持自己了理念、信仰,卻缺乏有力能撼動人心的事實與論述,是不會成功的。
如果你這麼想,那廢死恐怕將是永遠不可能,你不能說服一個我,又如何能服眾?
是你以你認為的專業來開始提出的喔!我有清楚的告訴你,專業只是個人著重的觀點不同。你認為「人間」不專業,我則認為「泛政治化」不專業,如此而已。
我沒有說廢死都沒道理,而是說,我至今沒在這裡看到你提出論述具體、清楚、有道理,能打倒反廢死論述的東西。
如同你提的文章中,正反兩立都有,你不信服的部分,終究也沒說服你、那我需要說更多嗎?
你的觀點也不是你獨有之創見,有的話,就不用在這裡和我說那麼累了…
ok,那你就繼續為你的理想好好加油吧!期待有一天它能說服我以外的8成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