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發生一件莫名其妙的鳥事,就是船公司不約而同的都不准在換單的時候改貨物描述,各船公司都說在換單的時候只能換shipper, consignee, notify party,而且還異口同聲的說,一直以來都不能改貨物描述,真的是見鬼了,那些做三角的客人都等死吧!重點是不要搞到我呀!
應該是聯合的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 就只有一個辦法, 貨品名稱不用改 , 但在描述那邊就多加資料就好了, 因為那個地方是可以改任何東西的, 做了這麼久,沒遇過說那欄位是不能加東西的
現在這個奇怪的規定就是描述那一整欄都不能動,只准改shipper, consignee, notify party,真是莫名其妙,第一次遇到,YML、WANHAI、TSLINE......etc. 問了四五家,每一家都異口同聲的說一直以來都不能改呀!見鬼啦!
給他們看有什麼用? 檳城說那是台灣那邊幹得好事,他們不承認可以改。
那我想,溝通有問題吧
台灣幹的好事, 不承認可以改,但槟城可以改
檳城可以改,但是要跟SHIPPER收AMENDENT 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