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曹洞宗認為,事相歸於理體,猶如孤燈在太陽底下閃爍,微弱的燈光被強烈的陽光所銷熔:“隱隱猶如日下燈,明暗混融誰辨 影。” 警玄
【2】 曹洞宗以“輕煙” 、“薄霧”、“白雲”,象徵縹緲遷變的事相,
【3】 以“皓月”、“寒巖”、 “岳頂”,象徵恆常絕對的本體,
【4】 曹洞宗以“籠”、“鎖” 等字,表示空的事相遮蔽實的本體:
【5】 “輕煙籠皓月,薄霧鎖寒巖” 善秀 , “白雲籠岳頂,終不露崔嵬” 慧暉 。
【6】 以棄白就黑,喻事 相向理體的回歸:“白頭翁子著皂衫” 景深 。
【7】 《參同契》說:“靈源明皎潔,枝派暗流注。”樹梢千萬枝,江湖兆億滴,
【8】 雖然事相、毫末、滴水只是個別、殊相,但同樣是全體、理體,是大樹、江湖,因此,“毫末成大樹,滴水作江湖” 汾陽昭 。
【9】 只要透過事相直顯理體,參禪者就會撒手回途,
【11】 “臨歧撒手便回途,無影堂前提正令。” 浮山遠虛浮的事相就會全部殞滅:“人人盡向影中圓,影滅潭枯誰解省?” 草堂清
【12】 參禪者如同鬢髮垂絲的老婦人,認識到色相之虛妄,從而不再執著事相,超越事相:“婦人鬢髮白垂 絲,羞對秦台寒照影。” 宏智覺
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