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太誇張!寄限掛信卻遲遲沒來~只因為郵差不想送信,帶一堆信出去又全數帶回郵局~是怎樣,海角七號翻版喔! 這不申訴怎麼行!!! 除了郵資賠償,還有時間賠償吧,耗了一整天等信最後卻是自己去郵局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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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讓我花費了 32塊錢!!
真的一定要賠償!! 雖然僅32元 但是這樣的行為 根本是不應該!!
對啊!!! 我也覺得根本不能拍拍屁股走人~好歹也要要幾張郵票之類的吧!!
我是想直接寄信 或是直接找類似 網路媒介散播這件事情 但是這樣鬧大 我不知道好不好
是不用鬧這麼大啊~~~只是內部應該有申訴專線,你把收據留著就可以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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