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eric
15 years ago
如果死刑的維持比較能符合社會大眾對於正義的期待,那麼主張廢死的人必須提出說服,為何廢除死刑"更能夠"貼近正義的價值,有什麼具體替代方法可以在廢死之後"更能夠"符合社會大眾對於正義的期許和期待!這是必須先一步解決的問題,如同廢死不等於原諒死刑犯,廢死也無法治癒司法制度上的盲點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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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eric
15 years ago
另外,關於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制度上保障與人性尊嚴維護,和廢不廢死不應混為一談,因為不是只有「死刑犯」才會為被害人及其家屬帶來難以填補的傷害!
Ghosteric
15 years ago
救濟程序的存在是給予雙方透過制度得到正義的機會,並不偏袒任何一方;廢死的基調是避免因為法律制度去造成一種任何救濟程序都無法回復的終局狀態,如同希望受害人家屬得到平撫一樣,萬一不完全可信的制度錯殺一人,那麼該由誰為枉死的人付出代價!這個問題還有得討論,正義也不過是個最大公約數而已!
紅糖~♥
15 years ago
(c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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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eric
15 years ago
Ghosteric
15 years ago
li324: 辛苦啦!晚安! (wave)
Ghosteric
15 years ago
我所認識的廢除死刑工作者 轉自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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