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要太過份.... 今天那個盧小小的計程車司機打來, 藉口請我找理賠人員到修車廠, 實際上又是來要錢....., 還說自事故後, 他因心情不好, 都沒開車營業.... 是怎樣, 自己不努力上班賺錢, 把我們當提款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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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如果他再打來, 我想跟他說, 營業損失1000/天嫌不夠, 請出示證明, 我可以配合找區公所調解委員來調解
並請他到監理站申請肇事責任釐清, 假設我錯七分, 他錯三分, 我只需賠他10/7 的錢

妳開竅了
肇事責任釐清證明, 費用 $3000, 看他要不要花這個錢, 又不是我不願意和解, 是他有意見, 這些事都做了再來談
對!!!寧願把錢花在這些程序上~也不要給他!!看他玩不玩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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