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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ejing
討厭
17 years ago
到底高雄市政府設市長信箱是要讓那些公務米蟲用來練習copy&paste的嗎?
latest #9
ejing
說
17 years ago
我最近在九如路跟民族地下道的十字路口看到一位身心障礙人士都會常常在那邊行乞。但感覺是被人載去放在那邊的(因為他的雙腿看起來彎曲柔軟但只拄著柺杖旁邊沒有輪椅)所以我就寫信去高雄市政府的市長信箱反應,請他們是不是過去關心一下,怕這殘障人士被不法集團控制。
ejing
說
17 years ago
結果他們的回應竟然是這樣:有關您97年10月13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家處理,茲將處理情形敬復如下: 一、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jing
說
17 years ago
,因身心障礙者多為社會弱勢族群,經濟困難,警方皆以道德勸說方式勸離現場,惟身心障礙者行乞時如有遭不法集團利用、控制,警方將依法偵辦。 二、本案業已請高雄市警局派員加強巡邏,爾後台端如有再發現類似身心障礙者行乞案件時,請先撥打110電話報案,110勤務中心將會派員至現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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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ing
說
17 years ago
三、感謝您對市政工作之支持,若對本案尚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本家通報中心,電話:07-8139022,孔來香小姐,承辦人員將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主任 陳桂英 敬上
ejing
說
17 years ago
這根本就只是貼法令給我看,這個還需要勞駕他們嗎?我自己估狗一下也知道。我生氣的是他們為什麼連派個人過去關心都沒有?? 叫警察去有什麼用?頂多把那個殘障人士趕走而已阿!對那個人有什麼幫助嗎?就算他真的被不法集團利用,想也知道他不可能跟警察說
ejing
說
17 years ago
這種官僚處理事情的方式,真是太超過了
小ve
說
17 years ago
真是太過分﹦﹦超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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