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個蒂芬妮吧~ 30分就好, 太大顆的平時不會戴出門
(大驚)原來小昏是好野人..來上班只是來交朋友的...
其實兩年前為了結婚也看了很多家了, 只是到後來還是沒買.
你們這些外行人...這是忌文..忌單身文...過去的日子已經不再...你們還在那開心鼓掌...搞得子伯多麼尷尬!!
我的想法跟色夫講的一樣, 買了不會戴, 又不知道該往哪裡塞, 要變賣又沒價值.
改那成"紀文"..."紀念文"...紀念曾經可以自由自在的日子!!
好閃啊~~~為了讓大家能分享你的喜氣...慶祝結婚兩週年....凱子伯...明天傳單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