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恨的是他不是以他的理性判斷,以他人的角度來判斷,卻偏偏都怪罪在法條身上,法條不改,案件也亂判啊!
而且我絕得就算是小學高年級生也不見得敢發生或懂得拒絕,他們怎麼可以說『小朋友如果真的不喜歡應該會掙扎,既然沒掙扎就不能以強制性交罪而論.』
他們連什麼是衛生棉都還不懂最好知道這些事情!再說那些變態這麼孔武有力,他們怎麼知道是小朋友沒有拒絕?
難道這世界上還會有人心甘情願被強暴的嗎?講那什麼屁話?這些法官讀法條讀到腦袋都被蟲蛀爛了是吧!?
還是說他們看書看累了,都愛看A片,以為只要是女的不說話,就是要喔?靠~
有些人就算女生拒絕了也會以為女生是害羞,我記得我以前看過新聞那個強暴犯就說:你們女生嘴上說不要其實心理根本就想要!一點都沒有悔過之意,現在都講究人權可是我絕得那些強暴犯根本不配講人權!憑著多了某部位就幹這種事
傷害就是傷害,就算他悔改了也沒辦法彌補他們對這些小孩的傷害,那種陰影都是一被子的,那些法官都該下臺,法院竟然還袒護支持法官判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