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藝人就有特權好嗎?法官會看父母雙方情況來判定監護權誰屬~
我覺得法官不會看英文吧!!,陶子出現只是要來一個將心比心的情況看這個事情
不是有經濟能力就可以獲得監護權,還是要看有多少時間陪孩子成長,顯然雙方最多就是聘僱保姆來帶,所以判給誰都差不多糟!
不喜歡仗著地位就跑出來哭哭干涉判決.如果拼關係帶人上鏡頭哭哭合理,那花錢疏通收買自然也就合理了.
如果為了小孩 就不該上法院了 或乾脆說 當初就不應該結婚生子
我覺得要看事情的發展經過吧!!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了,根本霧煞煞
未看過法院判決, 所做的所有評論都是不負責任的. 儘管評論有可能是有理的. 也不該任意批評, 否則法院公開審判是做什麼的
我也頗讚同~~陶晶瑩說的話~家人也碰過類似的狀況~法官的判決也是讓我們吐血~懷疑法官都沒生活過還是都沒有遇過離婚嗎?!
藝人....做什麼都離不開曝光跟炒作 = = 而台灣司法向來是有錢判生,有錢的企業家打贏官司,剛剛好而已! 以上
真的就只是誰有錢就贏阿! 今天賈靜雯他家超級有錢 那可能就監護權就各半!不會輸的這麼慘...
…通常國外小孩都會判給母親的…父親要生幾個就有幾個啊!!!又何苦為難女人再生、再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