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爺要不是要我多想想、要不就是要我能便宜買到,這邊我就照我媽的說法,減一百萬、因為我也要承擔脫手的風險,如果對方不願意,可以繼續託售,老天爺會選最適合這房子的主人,三個月託售期間或許可以順利售出讓房子有好歸屬,要不就是之後再找我、減一百萬成交!我自己做事正大光明,大家都是朋友
有朋友跟我說,如果覺得自己做事光明沒對不起人,應該自殺他殺都不在意,事實上,我不太有時間幫他殺的被害者洗刷冤屈,這樣對於一個負責任的我而言很痛苦,所以我說我主要是接受自殺
即使要談殺掉一百萬,也要重新簽約、在契約內容中提及可能發生過相關事件,不過,目前就是說,連警察單位都查不到相關事情的報警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