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是否國賠 須研議適法性 馬桶,你最好推動這議題討論啦~~有種的話,直接國賠啊~~我猜你孬不敢。 X-(
印象裡~國家賠償法應有適用於賠給外國籍人士和遊客吧?只要是確定為政府公家單位的管理疏失造成的傷害~受害的不論是台灣人或外籍人士都該一體適用!但...問題回到~台灣已是國家嗎?馬症腐把中國遊客當成什麼?天朝貴賓?不敢以〔國〕自居?自然就懷疑起了〔國賠〕的適法性?!!
怕賠錢給對方~還被對方吐槽~台灣又不是國~憑什麼給我們國賠???
國賠法第15條,平等互惠原則,假如可以被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當然值得高興,但這選項是不可能。所以,只剩下大陸人和我們是同一國家的狀況下,目前未統一,但馬桶卻把它們視為同一國,喪失國格又要用我們的稅金賠償,台灣人真的是冤大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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