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may not bother to take any action, but please at least read and know abou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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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樂揮揮食指,隨手就算出了一個公式。他們在法例無法應對的情況下,扣減員工不足半小時吃飯時間的工資,竟還說是要配合政府的最低工資政策,分明衝著立法原意而來。總之,月終之時,員工來已經很少的薪金如今更少了。
一直為老百姓爭取立法的諸位先鋒千算萬算,卻怎也算不出為資本家的「一丈魔高」,因為先鋒們沒有為富不仁的經驗。
大家樂有法律顧問,即使犯‘眾憎’,也不會犯‘法’。不過,不犯法不等於公義,不犯法不等於善良。大家了可能會笑我——那些東西從來不是我們的‘關懷’。
我們小市民沒有法律顧問,但也會在自己的認知範圍內盡量守法。不過,不去大家樂吃東西不等於犯法。我一度這樣決定了。不過,後來我又想,這樣做,最後會不會由員工們承受了?
在越來越貧窮的社會裡,我問自己可以做甚麽。我那麼微小,那麼無力,可以怎樣?也許,就只有在每一次出外吃飯的時候,多給一點小費了。也許,我還可以到小店子小攤子買東西,不去超級市場。也許,我還可以在面書上寫一些溫和的筆記,然後低頭禱告。
大家樂集團主席陳裕光身為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最低工資推行前卻帶頭剝削員工,乞兒兜拿飯食,我呼籲大家抵制大家樂,去信表達不滿。信件如下,你只要覆制信件,簽名,寄到大家樂公關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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