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五都市長的競選活動今天才能開始起跑,議員是下週開始…那過去幾個月的疲勞轟炸算啥?幻覺嗎?候選人都在偷跑,可以管的人都看不見嗎?大家都活在謊言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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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起跑... 學長你沒打錯字吧!!! 我以為這種累死人的馬拉松已經到衝刺階段了耶
引證如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為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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