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說實在的 我覺得越來越多客戶喜歡這樣的東西 好像回到五六年前
不知道 可能是不做不錯 不過 實施例可以的話就盡量把能想到的可能性 只要邏輯上說得通就可以加上去 也可能是RD被教育錯誤吧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PE以前就是學到這樣而已
今天才跟RD爭說什麼樣的提案才有辦法寫出說明書...
什麼樣的提案都可以寫啦 我今天準備一份臨時案 給我一張圖 我生了10張圖出來 等下要來寫了
完全同意, 沒什麼不能寫的...反正不是我出錢...
給一個IDEA就算了 照著想法寫出來還挑三揀四 說他覺得應該怎樣 你覺得就要講出來 等看到我寫的東西再想到 很機車
討厭這種只給idea的,我被分過一個案子,據報導這個發明人是被黃董包養的,現在進入服飾界、跑趴去了,當初這個發明人只給idea,我還得幫她想實施例怎麼做,我都不知道應該我算發明人還是她算發明人...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