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台灣記者寫的東西也不能盡信,也會偏袒自己國的,所以還是要多方比較思考別被憤怒沖昏了頭 (雖然我還是很憤怒啦) 但是這篇報導也說了,"楊淑君和這次的對手完全是兩個檔次",既然贏面已經這麼大了還會冒險作弊嗎?怎麼想都沒道理啊!!
而且就算本文說的"檢查時沒問題比賽中發現有問題"是真的,這也是檢查人員的疏忽,選手賽前都給你檢查過了中途也沒偷換,如果檢查時你就說有問題人家頂多換掉就可以繼續比了,都比完也贏了才反悔說有問題要取消資格這難道是選手的錯嗎?為什麼選手要承擔這個責任?
而且這個大前提也很奇怪,賽前的檢查可以讓單位拿去仔仔細細用各種儀器好好檢查沒檢查出來,比賽中穿在腳上反而檢查出來了這是什麼鬼?
其實貼這篇主要幹的是最後一段... ...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