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與交通運輸部三部委所組成的評審組織於2010年11月24日公布名單,本次標案共計94家業者角逐,最後由28家照明產品公司得標,招標產品比重當中,近7成產品為LED道路、隧道燈,其次為比重18%的LED筒燈及13%反射型自鎮流LED燈。
本次標案技術規範對LED照明產品的規格與品質十分要求,除了燈具本身的安全性之外,對於初始光通量、光通量維持率、功率因素等都有相關的要求,對於得標廠商來說無疑是取得政府單位的背書與支持,對於未來擴展大陸市場有極大的幫助。
值得注意的是,此標案針對每個政府單位所申報的示範工程項目有一定的規模限制,如LED室內照明產品進行建築照明設施新建、改造項目需要在5000盞以上。
應用LED路燈、隧道燈進行次幹道、支路或隧道照明設施新建、改造項目也至少500盞以上,每一單位的所釋出的金額至少都在人民幣300萬以上,此次標案規模,法人初步估計將有約138個單位,總計至少將釋出規模達4億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億元)的市場商機。(工商時報─記者謝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