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 如果真的沒有照你的作法吧 然後可能最後補上"然而WTO對於基因改造產品仍無一套明確具體的規範"之類的!
歐盟生技案如果跟他們現行規範(已找到部分)有呼應處可以看怎麼補過去!
因為他主要在規範國際貿易啊 所以雙方各說各話 他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我懂你意思了 你可以先以歐盟生技案分析 然後做個結論說 因為各國規範紛歧 所以WTO目前尚不易擬定出統一管理規範 就可以接到到後面美國、歐盟日本各別的做法!
對了各位 我擅自調成1.5倍行高 因為我真心覺得單行間距太擠....總之現在已經有21頁囉 大家繼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