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in
14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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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電鍋
14 years ago
這應該是把當年公退新制實施前已加入公退舊制莫名被砍掉18%的人恢復其權利…也就是把當初立法的溯及既往改成不溯及既往。我個人覺得挺合理的
大同電鍋
14 years ago
舉個例來說,當初你進公司的時候公司跟你說一年後可以分紅配股,結果你高高興興的上了一年十一個月又29天班,公司忽然發公告說改成必須滿十年才能分紅配股,而且不管是此公告出來前或後進公司的員工都適用
大同電鍋
14 years ago
把這種模式運用到法律上是很可怕的,會造成法律的不安定性。再舉個例子來說,今天罵政府無罪,但如果修法且溯及既往,就會造成人民心裡不心。這也是為什麼大部份的法律修法後都訂定法律公佈日後或某特定日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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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電鍋
14 years ago
但是我又很杜爛台灣的媒體,就像古代的妖孽一樣試圖用公眾傳播引起人民對政府不滿,媒體的話10句有一句可以相信就阿彌陀佛了拉…真相是要靠自己挖掘的
Kelvin
14 years ago
我覺得不合理的事情把它改合理是非常公平的, 以前不合理了那麼久 那它合理有什麼錯呢? (我也想分紅費用化不要套在我身上阿!! 我是末代耶 才優惠到一年 哭哭)
Kelvin
14 years ago
法治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因時制宜, 好好的又改回來. 改來改去才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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