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方從第一次要求20萬精神賠償 到這一次要求美容費用,總算是有比較進步一點...
美容費用3萬元,果然是靠臉寫程式的工程師,敬佩他提出的勇氣..
那他有沒有抓你胸部?? XD (這tone跳得有點大)
我再調解的時候,有問他怎麼證明工作損失跟他的嘴唇有關係
但是調解委員跟我說 何先生不要在那邊引經據典講道理啦
有道理站的住腳,不一定有用
幹得好, 換做是我應該會酸他:「不要引經據典講道理唷? 所以今天來這裡不需要講道理是嗎?? 難怪對方會提這樣的要求..我真是上了一課~ 」XD
黑森便: 委員都是一些父母親輩的人,爾且去那種地方,激怒委員不是啥好事...所謂有沒有誠意和解也是有可能是一個法院參考.
因為對方一直說我沒誠意跟他談,講幾百遍了

我蠻想問他,你的誠意是多少錢,十萬還是二十萬....
我知道委員都是那一輩的, 調解的結果也會影響上法院的結果, 所以我會用調侃的語氣輕輕地酸, 而不是直接不爽地嗆..當然, 不是酸完就算了, 酸完緊接著還會再語氣平和立場堅定地強調一次「自己打從一開始就表示過願意在合理範圍內補貼對方一些醫藥費以表示慰問和誠意」的立場.
一定要用[補貼]這個字眼而不是[賠償]. 而且一定要酸完馬上接著講, 還要舉例某月某日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慰問的動作, 但對方從一開始到現在的回應和要求卻讓人感覺不到他願意用合理方式解決, 這樣才能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後面的重點, 當然,不酸直接講更好,只不過"我會酸!XD"..
倒是我比較意外拒絕錄音這件事...有打聽過調解委員有權力拒絕當事人錄音的嗎??...拒絕錄音總會令人有對方和委員間已經有某種程度默契的聯想. (←這種事太多了)
btw..調解筆錄你看得到嗎?...如果看得到, 要好好斟酌筆錄上面的用字, 萬一筆錄寫的和雙方說的有出入, 有可能會吃悶虧...
調解成立的筆錄和調解書才會進法院&有效力 → 所以簽字前要看清楚寫了啥~
四樓第3點 調解委員某種程度來說只是個公証人,不應該就事件的本身提出意見,例如誰對誰錯、該賠多少、如何賠付…等都不是調解委員的權責,若有偏袒的情況(事實上,實務上遇過很多這種狀況),可拒絕接受調解或再約定時間調解。
看樣子不爽調解委員的時候可以隨時申請換另一位調委?!
這個
法蘭客的部落格還不錯..沒事可以逛逛順便長長見識~ (嘖~既然全程錄音的機會不大,那調解成功的筆錄就要小心看仔細了~ )
只是對方很喜歡一直說我那天打球很髒,動作很大,之類的鬼話...其實我如果真的吃飽太閒,想告他刑事誣告的話
爾且理論上不能偏袒,對他們來說,他們的工作就是把價錢談攏.
委員都是一些老伯伯 老媽媽,所以有聽說打溫情牌,會比打嗆聲牌有效.
比方說,跟委員說我很窮,家裡小孩還小,之類的可憐西西的話語...
誣告不是要對方提告之後才能告嗎?..我不太清楚.... 亂講話應該是告毀謗或妨害名譽之類的... XD
蓄意傷害....一聽到這四個字應該很容易忍不住就笑ㄘ來了.... XD ...看來還要再陪對方玩一段時間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