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個在討論冤獄的節目 有一個嫌疑犯已經找到證據沒有涉嫌殺人 結果到了更六審 大法官說即使一審二審的判斷基準已經錯了 我們也不能改變這基準(意思是將錯就錯??)馬的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結果那個人到更七審一樣被判死刑= = 明明另外的嫌犯也承認他故意拖這個人下水勢為了延遲判決
兒且也找到證據證明他根本沒犯案
哲澤哲澤
14 years ago
賊丟系歹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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