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是衰爆了 學校發生一件 回家又接到兩封扯後腿的混蛋信
latest #23
有些德國人真得很奇怪 就很死腦筋 訂訂規則是為了作業更方便 不是拿規則來壓死一個可憐無辜的小老百姓
公權力如果真的夠大夠好的話 就應該拿去鎮壓那些壞人 不是拿來欺負一般人
我被罰了25歐的罰金 就因為一封確認我現在住的地方的回函晚了一兩天寄
然後之所以寄這種確認信 是因為這次簽證他們才發現我改了住的地方(明明從上上次簽證之前我就已經是交現在住的地方的證明)
然後這封罰錢的信 上面的日期是4/28 可是我前天早上沒有看到信 昨天沒有看信箱 到今天已經是第六天 也就是說 我今天不寄 可能罰綑會提高
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他們白目 沒有早早發現要更改我的住址 郵局也很白爛 信上寫的寄出日期跟要我回函的日期也是很白爛 根本其實不到七天的時間(他們限我一個星期內回信)
公家機關自己作事一堆疏失 卻拿來罰我 只因為我晚了一天寄出這種小事情?!?!
總之他們寫在學生手冊上的規定是一回事 私下怎麼作又是另一回事 用約訂成俗的事情來壓人 也是很混蛋
氣死我也
反正我整個想到 有些人自己做錯事都不吭一聲 別人做錯一點點就一直大肆宣傳大聲吼叫 用一種"你不可被原諒"的口氣講話
算了 吵不完 花錢了事 <---也是個懶的惹是生非的孬種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