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去麵店吃一碗麵價格是25元,客人付給麵店老闆100元,麵店老闆沒得找零,麵店老闆拿100元,向隔壁麵包店老闆換了100元零錢,麵店老闆再將換來的零錢其中75元找給客人,客人離開,稍後麵包店老闆發現剛麵店老闆給的100元是假鈔,故要麵店老闆賠償,請問麵店老闆,總共損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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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是賠給麵包店~75找給客人~另外25就是那碗麵啦!!!
進貨價不等於出售價所以麵不可能是25元~~100元不是賠給麵包老闆~是換100元回來而已~~所以是賠(75元給客人)+(麵的成本)
當然進貨價不等於出貨價囉~~~只不過依照帳面上他沒有賺到那25元~就算是他損失了那25元比較好算囉~
換的那100元也是假鈔呀!!!所以根本不能算是換回來的呀!!!
除非那100元你把它找給其他客人~~~不然這樣就多損失100元
最後麵店如果多損失的100元~那誰得到這100元~~
麵店從0元-->正25元(賣麵的錢)--->負75元
我發現算200元的朋友都是把麵店老闆給麵包店的100元也當損失了~實際上一開始麵包店老闆也給麵店老闆100元零錢~~所以一來一往~麵店和麵包店是打平的~~
所以答案因該是75元或100元或者是75元+一碗麵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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