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江國慶的家屬是應該,但是不辦那些逼供者跟拿人民的納稅錢去養這些人一輩子就是不應該....
台灣檢察官這樣都沒有一個久利生公平啊~(可以用別的法條不用,硬要用10年追溯期的說不起訴...他們比較適合演時效警察= =
爛死了,為什麼不拿這些人的一輩子薪水去賠償江家家屬,而讓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去看他們上演一齣都是法律害他們無法追究所以才這樣的爛戲
那些官都互相推卸責任啊!!!!! 反正都不關他們的事,都是下面的人的錯(聽他們放屁~) ,江國慶倒楣遇到限期破案啊...以前轟動社會的幾個大案子還不是變成懸案...但他倒楣遇到一堆為了領勳章星星的人就被當成替死鬼..唉
法律也被這些狗玩爛了...讓人民失望,然後國家上層也沒魄力去解決
而且到現在這些人沒一個人出來認真向江家道歉的,超不齒!!! /大將軍去告共謀殺人我覺得贏面不大...是說許榮州起訴證據也不是很充分...人犬團體再出來吵一吵的話搞不好許過幾年又可以出來侵犯下一個女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