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林
14 years ago
真有夠機車…台北市助妳好孕-育兒津貼竟然要父母雙方(設藉一年以上)與小孩都同設一戶才有錢可領,當初為了省房屋稅…另一半遷出台北市…真是想不到…因此八萬元(本應共可領16個月2人份)敗家旅遊基金就這樣變泡泡了 (angry)
沈小江
14 years ago
你用小三的名義領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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