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莊老大一個問題,扁政時期小陸狗的小藍教基本教義報曾經靠杯過靖廬支那解放雞的人道問題(ps:因為雞多籠小太熱),我當時有打電話給TSU社發組李組長談及勒令驅逐這個國際公法人格權問題,當然勒驅也可適用來台落跑的匪幹,隔沒幾日陸狗養的領務局還真勒驅一名來台落跑到不見蛋未參加既定會
議行程之中國匪幹,那隻匪幹也還真乖的自滾上航班落跑回中國,小藍教徒孫當時竟還沒有抗議扁政府狗官勒驅牠們祖國朝廷命官行為(ps:此行為算是牠們的叛國罪行吧);請問領務局狗官兒是依據哪條法律or哪條職權勒驅牠們祖國匪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