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應該要把淨利平分給所有的使用者;為什麼呢? 因為呀,來自於使用者的貢獻最大,也最多。
latest #6
試想一下,沒人貢獻材料的 facebook ,像是被遺棄的 myspace 與 部落格。
不知道台灣的媒體,是不是facebook的愛用者。因為在這裡,揭人隱私,是不用提釋憲的。台灣也沒有法典可以裁罰。更不用亮出記者特有的“自由採訪權”與“自由言論權”。
Facebook因為是私募,不是像Google、Microsoft等等這些上市公司,所以從來不需要公開會計師簽證的財報。Facebook到底是不是真的賺錢?還是只是燒錢的泡沫?這一切都是黑幕。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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