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業滿少見到這樣過河拆橋的事情, 一下子就斷絕了30年以來的代理...
任天糖官方回應: 我們從來沒簽過什麼獨家代理的合約
沒有一下子, 五年前就在溝通了. 據說後來還請博優辭掉掛的總經理職. 講了很久還是不肯辭, 只好董事會通過把她換下來
原來是獨家代理的問題... 可是獨家代理應該限制就滿多的, 看他們當初合約是怎麼簽的囉!
之所以會決定終止與博優的交易關係,是因為博優無法配合任天堂溥天在業務調整擴展之際所提出的簽訂書面契約要求。
任天堂溥天強調,兩項決策都曾與博優及曾愛玉進行長期交涉與說明,但都無法獲得對方接受與理解,因此任天堂溥天只好選擇終止與博優的合作關係及解除曾愛玉於任天堂溥天的職務。
1) 首先, 一開始就沒有獨家代理合約, 何來違約? 注意看這幾天博優的放話, 直接用詞上也全都沒有說對方違反契約的哪邊. 只是說 "道義" "30 年" "片面" 這種主觀的話
2) 總經理本來就是董事會所聘, 台灣分公司之前給她掛名的話算是客氣. 董事會要解聘總經理也從來都沒有什麼片面不片面的事. 一方是聘主 (董事會), 一方是雇員 (總經理)
3) 沒有簽過獨家代理契約還睜隻眼閉隻眼, 給博優作實質主要代理商快 30 年, 已經算很客氣而仁至義盡了. 要說過河拆橋的話應該是反過來吧? 之前沒簽約就宣稱自己是獨家代理快 30 年也不補簽約, 現在任天堂本社要找其他人正式代理, 就回頭告對方還想求償七億元.
Chiyenms: 看樣子就是銷售量達不到任天堂的要求, 所以被解除職務... 請問... 兩家公司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日本任天堂可以解除她的職務?? 交叉持股??
應該沒有交叉持股 (溥天是任天堂 100% 持股僑外資). 大概就之前有某人很久年代以前拉起生意作起來的老關係一直維持. 然後雙方沒有什麼大抱怨的時候, 基本上就東西維持下去繼續賣. 很多和日本人作生意的老店家和代理商都是這個模式 (包含一些工業用品和賣化學原料的)
基本上, 人家之前給她總經理掛只是 尊重 互惠 老關係. 和股權問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和博優那邊沒有任何合資關係, 就是個 100% 任天堂控有的在台子公司.
這狀況下, 日本任天堂是 100% 股東, 當然可以解除指名的總經理的職務. 對博優來說, 那本來就完全是個 別人的公司. 人家願意請她是看得起她, 不想用她而想要換人了也根本沒有 "你為什麼不續聘我, 我抗議!" 的理由.
例如最近的 宏碁解聘蘭奇, 你有看到蘭奇出來說什麼 "你不能未經我的同意, 就片面解除我的總經理職!" 這種讓商業人士大笑滿堂的話出來嗎.
「任天堂台灣分公司於 2008 年開始,為擴展市場而實施體制調整... 從 2010 年夏季起至 2010 年 11 月董事會決議解除曾女士職務為止,即曾持續向曾愛玉女士說明,希望其能辭任本公司之總經理職務,故於 2011 年 2 月底,本公司始不得不解除曾愛玉女士之總經理職務」
人家也已經檯面下好顏好色的喬了夠久了. 仍然老是佔住不走, 最後只好 (快一年後) 沒辦法了, 動用官方程序用董事會來解除. 人家給選配合合作, 不然就寫個自願離職的機會也不要, 偏要待到人家沒辦法再繼續等, 只好用公司主動 Fire 掉總經理的方式處理.
給臉不要臉. 董事會要解除總經理職務, 哪有什麼 「違反商業道德,違背國際慣例」 這種事. 不會她以為民間公司的總經理是終身職, 董事會要解雇總經理還要被解雇的人同意這種事吧?
在 2006 年以後,於台灣發售 Wii 之前,本公司即已向博優公司說明,如同以往在無書面契約狀態下之交易,將無法予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