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_招才貓/POPO
14 years ago
我覺得“我發表的訊息”這欄,跟別人“傳給你的私人訊息” ,歸類在同一欄會比較好,噗浪實在會很容易miss掉別人傳給你的私人訊息…
曉娘部屋
14 years ago
要有習慣發私噗順手頂一下
R1_招才貓/POPO
14 years ago
也是xd,也可以自己頂一下
咖哩東
14 years ago
對啊……正確來說是「只有傳給你的私人訊息」更需要,因為這種情況不會有第三者回應製造未讀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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