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次在工作上發生的有如連續劇劇情的事件....
如果根據目前所得到的訊息來源來作整理,真相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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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我PO在自己FB上對於公司某人物的言論內容被根本不可能會知道給知道了(這個對方本身沒有使用FB,就算有用...我沒加為特定好友的情況下也根本看不到我有限制的內容)
之後該人物一付我被講壞話好委屈的姿態一狀往公司高層告上去,然後整個就是一面倒的指責我為何要這樣子批評別人的不是,而在我莫名其妙捲入這件事之中的當下,我也只能先選擇向對方賠不是...(但是事出必有因啦..不然我不會閒到沒事幹PO文婊人... 打字很懶的....)
接下來 A君是我最信任的人 B君則是A君的主管也是我婊的對象~
接著,事件發生後不少同事之間的第一個連想到的就是A君把我給出賣了,而我一開始也是這樣想的
不然B君哪來的機會能看到我的FB內容...
一直到現在...才稍有進展...
A君的手機除了休息時間和下班會使用之外,平時都會放在B君隔壁座位的抽屜裡。
目前得到的新情報是,B君趁A君不知情的時候將手機拿來閱覽進而才透過我和A君在FB上的關係去看到我有所管制的文章內容。進而以我為何要中傷B君為前提來指責我...
當然在得到這情報時我還是有去向A君作確認...
確定他也不知道手機有被人拿去看,所以手機保管不週全被別人為經同意的拿去看的確也是A君的疏忽... 所以A君也向我道歉...
但是,這樣的話就換我非常的不能諒解...
B君使用如此骯髒的手段來取得了這些資訊才來對我興師問罪,我現在想想....
B君行為難道還不能算是侵犯他人隱私和秘密了嗎?
縱使我因為B君本身的作人讓人看不慣,讓我想寫東西宣洩一下有錯好了
但是使用這種手段來取得資訊難道就一點錯也沒有?
對於整天喊著要"同心共好"(我公司的基本理念...)的公司
一個資歷才幾年的秘書只是因為對於一位資歷快將近20年的中階主管嚴格進行自己職責本份該作的事,就都可以被認定為妳敢惹到我妳給我試看看....
對於資深員工的管教如此放縱...是要談什麼和諧?
更別提現在又讓我徹底明白到...
這間公司不只是只會放縱老鳥,現在還兼會使用骯髒小手段來得知別人的批判......
我以身為該公司員工為恥....
只要大學一畢業我一定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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