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痞子英雄盜圖侵權事件,又讓我想到攝友 小帽IHAT ,之前被CANON侵權一事,兩間公司的公關法務EQ實在差好多
latest #23
那樓太高了 我懶得爬 我知道要上法庭了 可以請飼主摘要一下嗎 XD
2.建設公司提供了之前合法取得,但有限時限權的照片給痞子(部份授權照片)
4.今年四月請做更好的海報,建設公司說原圖作者非建設公司,提供了聯絡方式給痞子
5,痞子聯絡原作,原作也有意提供,須有償,但還沒談攏前就不管原作了
7.原作聯絡痞子,為什麼會如此,但劇組未繼續更新聯絡,須向上級反應,.....但等於沒有反應
9,再電該痞子製劇組,劇組公司臉書及官方部落格反應,沒違法,沒用他的圖
10.靈異網路鄉開始玩瘋狂版大家來找碴 ,確認劇組海報為原作海報再製無誤
13.17日導演上臉書及官網部落格發表聲言,言愛國片,愛智財,愛建商,沒違法(但老實說點火 作用比說明作用大)
14.原PO聲明,提供建設公司之圖,為限制時間及利用用途之商業授權,痞子公司並非有授權之機構
因為又遇到事發高潮在假日,劇組反應完全是給鄉民打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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