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邱奐
13 years ago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是雙周八十四小時,也就是隔周休二日。但因公務員是周休二日,多數公司行號為了配合公家機關辦公時間,將休假制度改為周休二日。其中勞工的國定假日每年有十九天、公務員十一天,勞工周休二日多休的假,由國定假日折抵。----原來隔周休是正常的阿
掰噗~
13 years ago
(g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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