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教官傳來的簡訊:99-2學期違規穿拖鞋入校同學尚未完成愛校服務者、請於1月12日1500時資電B22室參加品德禮貌講座、否則將依校規行懲及通知父母 由此得證學校認為穿拖鞋=沒品+沒禮貌,我每天穿拖鞋→我好沒品我好沒禮貌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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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穿著在特定場合我會注意 但是說你穿拖鞋不尊重人的人 讓我感覺才是真正不尊重人ˇˇ
我覺得我至少比上課講話老師教他們安靜然後繼續講不理老師的人好很多了(菸
我也收過!!但我沒去!!但之前是說記啥麼狠不重要的申誡還是小過!!!
所以他現在不敢直接說申誡!!怕你們都不覺得怎樣都部去!!哈阿哈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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