クラピカ
13 years ago
【R】本噗的好友名單只為團員或相關者開放,因此就算嘗試申請再多次,也一樣會被放進粉絲欄裡唷。非團員請一律愛用關注,感謝各位的配合及支持。 :-)
latest #11
.......呃,恕我直問.這不是算是追角噗的基本常識嗎.....
而且聽起來感覺好像是有人不死心被拒絕以後還一直申請....?是酷拉魅力太大還是對方腦袋有點....
クラピカ
13 years ago
【R】因為沒記錯的話今天發現時已經是第三次邀請,所以順便提一下。第一次我把對方加粉絲,第二次我直接按忽視,第三次…我再次丟入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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クラピカ
13 years ago
【R】既然已經特地發公告了,那就希望對方可以看到,不要再出現第四次了唷。(微笑)
......................
未 讀
13 years ago
事不過三。應該不會有第四次了。(?)
夜里 陽
13 years ago
恩,果然,酷拉皮卡的魅力太大了(X)
追角撲的基本規則就是按粉絲,怎麼有些人還是不懂...
........那個,我是覺得如果一次就算了,都請移駕了還再三邀約真是....
未 讀
13 years ago
…。
我無言了,那位先生/小姐看到了一定要改進阿~而不是忽略、消音或是假裝沒這回事喔!這很重要~要快點道歉才行
........呃,就我到目前為止的觀察,我認為那對她而言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不論是指這件事情還是...........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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