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當事人 車禍當時被撞到粉嚴重 差點暑掉,醒來之後時傻時不傻,傷到頭腦,因此超過兩年時效還沒告。他縮他其實頭腦粉好,下象棋冠軍。出庭時法官因為對方粉惡劣,死都不賠,因此有點同晴偶方,雖然確實過期了,但是看起來是傾向接受我方提出他傻了 因此過期的抗辯。結果偶跟他縮~~~"老科
latest #7
粉有希望~~法官已經再問對方依年賺多少 你趕快再去醫院,檢查一下你的腦袋 指要智力有受損就好ㄌ
結果過幾天他拿回報告: 他再榮總做智力測驗,多項成績滿分! 總分也快滿分!!!
真是傻眼~~~~醫生的評語還是: "病人認真作答"!!到底他是傻 還是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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