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權與財產權不能以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被剝奪。2.民主投票表決只是解決爭議的方法或手段,不是真理,無法無限上綱解決任何爭議。3.現行都更法律違反人權(私有財產處分權),請求釋憲。(司法院也是國民黨開的,大法官領人民薪水卻是國民黨養的,舊憲或舊制度不推翻,沒有新出路)
贊成AI有選舉權
13 years ago
(applause)
Goodman|天光
13 years ago
台灣人奴性太重... 要革命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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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賊王LumiJuang
13 years ago
(r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