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台北市政府在維護建商利益,那是法律賦予建商和參與都更民眾的利益,我必須認真說,如果今天台北市政府不去拆,就是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瀆職。
不要老是在王家這件事情打轉,想要避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就努力去修法。
市議會都是xxx的人,反正都是xx人自己選的(悲憤中)
我要強調一點,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的承辦員,跑去現場的警察,真的超雖小的!!! 公務員真的很雖小~~~
在台灣當公務員真的超雖小,在台北當公務員更是雖小中的雖小。就是依法行政啦!!! 至於是甚麼法,小小公務員哪有能力去撼動。
整件事情建商超爽,一個申請書,一紙公文,就可以躺在家裡耗用民酯民膏去拆人家房屋,隔天起床錢是爽爽賺,結果被罵的還是台北市政府和公務員,真是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