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中場休息的思緒:寫社會科學論文,其實無異於一連串偵探與判決的過程。過程的核心在於人的世界中特有的價值體系。好與壞、惡與善、成功失敗、正確與錯誤,標準往往包裹在所有我們對於現象的選擇、描述當中。這,好難好難。
因此,在書寫的過程中我不時落入反覆的自我問答:真的是這樣嗎?這代表什麼?原因是什麼?證據在哪裡?為什麼?我在做什麼?
我感到,學術和司法的重要差別在於:後者有法條作為邊界,前者卻要從所有既存符碼的辯證中努力生產新的邊界。學術必然是一種創作,偏執於實證的小說家。
任何關於創作的生產,總是面臨意
義的考驗。虛構的必要從來不是理所當然,在技藝還沒有純熟的現在,我能做的,就是練習,與不斷的練習。
我還可以做什麼?我其實並不知道。
這就是我的現況,焦慮與覺悟的綜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