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阿諾 分享
1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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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旺
13 years ago
對支持市府拆王家的人來說,他們只咬住:一切合法,依法行政。
Andy旺
13 years ago
還有一種是:王家人是貪心的不足的陰謀家。這種更厲害,因為他就是有辦法說出一堆「沒人知道的內情」
Andy旺
13 years ago
如果獨立產權的私有土地或建物位於更新範圍之中央,確有必要強制更新,亦應就不同狀況分成幾類,以法律明定其處理方式確保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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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爹客
13 years ago
確實是合法,但是可能違憲,在大法官釋憲之前,它仍舊是是合法,誰叫那些立法院諸公讓該法案通過。 市府行事亦有諸多疑點。 如不說"不要"就是"同意",這是啥跟啥啊??
Andy旺
13 years ago
像王家這樣剛翻新的透天厝也應「多數決」而被劃進都更案,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Andy旺
13 years ago
最好笑式的現在又說要暫停其他都更的拆除,奇怪了,那拆王家之前怎麼不能先暫停?
濕爹客
13 years ago
這個就是疑點所在 啟人疑竇
Andy旺
13 years ago
說穿了還不是因為建商早就「完售」,怎能不拆王家,硬上還是得拆(合理懷疑收紅包啦)
濕爹客
13 years ago
也不一定是是收洪包,但政治的金主也不無可能
Andy旺
13 years ago
層級拉高就是「政治獻金」拉低就是「紅包」
Andy旺
13 years ago
我也認同「惡法亦法」但是這個案子已經不是那麼單純,根本就是「強暴」,是有組織的犯罪。
濕爹客
13 years ago
那就要問問當初立法院的諸公們,為何定得此等惡法?
Andy旺
13 years ago
立法原意可能是好的(防堵惡意釘子戶阻礙都更),畢竟都更的確是城市發展必要
Andy旺
13 years ago
但是所有法都可能有漏洞,只是建商鑽漏洞違法已經夠可惡,現在還是北市府和下去幫忙,這根本就是要找宋士傑出面不可了
濕爹客
13 years ago
哈哈..即使宋士傑在世,碰到恐龍法官也是枉然
catherine
13 years ago
catherine
13 years ago
我個人覺得王家問題事小,他們不是最弱勢的,但是根據這些法律而來的地方政府無限大裁量權才可怕。
馬丁阿諾
13 years ago
"依法行政"本是法治國的基礎,現在卻成了最廉價的藉口,果然橘逾淮有機會變成枳。
馬丁阿諾
13 years ago
歸根究柢,這件事就是北市府的行政行為,這點不能打折扣。無論建商怎麼規劃怎麼遊說,無論那三十幾戶怎麼歡欣鼓舞或不得不從,無論王家究竟是自始不從、遮耳矇眼還是另有算計,整件事終歸要結算到市政府的行政裁量。
馬丁阿諾
13 years ago
也就是,市政府必須承擔,究竟怎麼做,最符合立法目的? 最符合公共利益? 最符合"人權立國"(如果有這檔事的話)? 不但必須承擔,還必須把自己的裁量講清楚說明白。做不到這點,也難怪落得今天這"前倨後恭"、"進退失據"的下場!
scubagolfer
13 years ago
(applause) 吾國通常是真理越辯越模糊,但這還挺清楚的
米幾米
13 years ago
官商勾結!?應該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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