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臉書極少主動加人,更從不主動移除人。只要不是太過分,一切好說。
離udn已日遠,彼間是非,不喜聞問,客來,隨意;客去,不送。
順道感謝昔日因競賽來加的姚克昭臉書移除,固所願也。
以前,在各個落格格,我最討厭動不動把「移除朋友」當成懲罰工具的人,這種想藉此激起對方不快、作為發洩個人情緒的手段,若非特殊原由,只顯示內心對人不存基本尊重二字,個人修為=幼稚+無品,就算有高學歷、高財力、高成就、高社交地位,又有個屁用,不過一隻低行為能力可站立動物。
對啦對啦 有位害我還要跑南投地檢署當證人的所謂社會高階人才老太太女士 就是個中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