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jan ര؂ര
13 years ago
其實,我覺得,別人的女友,你要把可以
但起碼,女方要表明妳的態度
如果女方已經答應另外一方,誰才是男友,那麼,如果有追求者要求見面
可以見面,每個人有交友的權力
Tanjan ര؂ര
13 years ago
但是,如果腳踏多條船,女方覺得可以多嘗試,覺得自己年輕,雖然答應了
但是還是可以有選擇權,那麼,就請妳表明妳的態度
決定要「認真」的與哪一方交往
Tanjan ര؂ര
13 years ago
與其這樣都不坦白,什麼都不溝通,搞的三方都態度不明
或者兩方男的認為,反正她又沒有親口說,誰才是她的男友的話
那麼,女方就真的該替自己的行為和態度負責
Tanjan ര؂ര
13 years ago
畢竟,起因是由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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