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成日打倒恐怖分(包?)子, 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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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車車車www人品岩岩好用晒(?)
我好似係第一次贏左你, 我既第一次俾左你
吾要你ge第一次(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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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唔負責任TIM
對吾住囉我人渣
打完渣唔要和尚
對吾住我一向
唔要我都要諗下肚中(?)的骨肉
落左佢(yea)(等等
點落?可唔可以教下我
去e院喇巨巨
俾錢唔該, 我無錢
我幫你打到佢死(??)
邊個? 你打死個醫生
你個肚
<===just like this
我個肚咩都無
你吾系話骨肉咩
香港法例第 212 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 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告我囉未驚過 (#
你死啦, 你想打我
(點啊
衰人黎架, 我要去同BRA BRA告狀
去囉
等我搵下係邊先.....唔見左? 係你家
我屋企冇人得鬼影
你連BAR都要偷, 好變態
我系但系吾夠你變態
你又知我變態
心照喇巨巨
你連BAR(棒, 條; (長方或橢圓形的)條狀物)都偷, 比我更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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